城市用水量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用水量、第三产业用水量、第二产业用水量和生态用水量等。其中的居民生活用水量是指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备供水设施向城市居民 家庭供给的日常生活用水量;生态与环境用水量指城区绿化用水、环境用水和河湖补水等使用的淡水量;综合生活用水量是指居民生活用水量与第三产业用水量和生 态用水量之和。经调查统计,2005年吕梁市各县城总用水量为3384.2万m^3、总供水量为4057万m^3。从用水结构分,居民生活用水量为 1822.8万m^3,第三产业用水量为535.2万m^3,第二产业用水量为870.3万m^3,生态用水量为87.9万m^3。全市各县城总供水量 中,综合生活供水量为3015万m^3,占总供水量的74.3%,居民生活平均供水量64L/(人·d),综合生活平均供水量90L/(人·d)。
在分析基准年吕梁市人均用水定额、水价的基础上,考虑当地城市人们生活习惯、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预测2010年、2020年各市人 均用水定额,采用各规划年预测人口数量,预测出各规划年城市饮用水需水量,计算各规划水平年需增供水量。预测至2010年全市人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为 114L/(人·d)、规划区人口将达到121.6万人、城市综合生活需水量(包括生活、服务、生态用水)为4981.3万m^3/a(13.65万 m^3/d);2020年全市人均用水定额为135L/(人·d),规划区人口将达到180.8万人、城市综合生活需水量达8737.4万 m^3(23.94万m^3/d)。
<编辑.陈众>